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 2016/2/29 公告号: 即公勘[2016]002号
项目名称: 墨水河龙泉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
工程地点: 墨水河(团彪水库至204国道、烟青路至城阳界) ,龙泉河(204国道至墨水河),北龙湾河,石棚水库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PPP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勘察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0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6】1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82201602289904
建设单位: 即墨市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邢春雷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65616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即墨市城市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邢春雷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56561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胡彩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697669253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对墨水河(团彪水库至204国道、烟青路至城阳界) 、龙泉河(204国道至墨水河)进行综合整治,包含防洪工程、道路工程、截污工程、中水回用工程、桥梁工程、北龙湾河和石棚水库溢洪道污水管道工程等。
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地质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
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 年2月29日14时00分至 2016年3月7日11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697669253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