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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淄博市 更新时间:2016-1-12 浏览次数:16 关闭 | |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13 公告号: 项目名称: 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项目 工程地点: 猪龙河东岸、淄博市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南侧、潜流湿地A区东侧坑塘内,选址区主要为坑塘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3400万元 工程造价: 3400万元 结构形式: 构筑物 工程规模: 2.5×104m3/d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桓规字{2014}71号 建设单位: 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科长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3-818014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刘科长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3-818014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3-359191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 项目已由桓发改项审[201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桓台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1工程名称: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二期)EPC项目 1.2建设地点:猪龙河东岸、淄博市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南侧、潜流湿地A区东侧坑塘内,选址区主要为坑塘。 1.3建设规模:桓台县邢家人工湿地工程总设计规模为5×104m3/d,总占地面积约173亩。工程分两期实施,本次招标为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2.5×104m3/d,主要包括潜流湿地B区(约83亩)及配套设施建设。 1.4计划工期:2016年2月15日开工,2016年7月30日竣工,总工期166日历天。 1.5招标范围: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1.6质量标准: 合格。 1.7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33-3591911。 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承诺书(见附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桓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桓台县兴桓路800号住建局四楼)。联系电话:0533-8216858。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桓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泉北路与海河路交叉路口西行五百米,鸿嘉星城北门对面第一水厂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时间:2016年1月13日8时30分 - 2016年1月19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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