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坊子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DZ2015-04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1 本项目涉及坊子社区的生活污水处理,须购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每天处理生活污水200吨)。污水处理设计规模:全地埋200m³1台/d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4、近两年具有类似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它规定。 351172.24元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 现场领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前电话联系,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东经济开发区经济管委会院内)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原县坊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平原县兴源大街81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50665128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
联系人:周女士/王先生
联系方式:15624270109 18553457756 0534-6021533
E-mail:sdzf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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