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恒源片区蒸汽管线改造二期工程所需管材及阀门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恒源片区蒸汽管线改造二期工程所需管材及阀门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黄岛区2015602A 3.采购内容:第一包: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材管件、阀门一批;第二包:补偿器及密封波纹管一批。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865.952万元,其中:第一包741.886万元,第二包124.066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第一包: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材、管件及阀门一批 5.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保温管生产制造企业,有能力满足本次采购的需求(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1.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国家、部门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须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DN300及以上口径的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道、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CNAS、ILA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注明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应为2012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检测报告中应包括保温层、外护管及保温管整体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报告书中检测项目应为全部项目合格,不应有空项;主要技术指标至少含以下内容:整体抗压强度和轴向滑动性能、外观要求、保温管整体抗冲击性能、外防腐层抗冲击性及电火花检漏、保温材料检测数据、保温性能检测结论等(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5.1.3投标人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X级,(开标时提供原件); 5.1.4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且完成的管口径不低于DN300的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政府采购业绩一个,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开标时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合同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以备查)。 5.1.5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材料备案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须提供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材料备案证原件) 5.1.6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支架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管件生产厂家(开标时提供管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注明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应为2012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管件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开标时提供管件生产厂家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⑶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开标时提供管件生产厂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7投标人若外购工作管,其工作管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工作钢管生产厂家(开标时提供管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工作钢管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开标时提供管件生产厂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⑶工作钢管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提供管件生产厂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⑷工作钢管生产厂家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注明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应为2012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开标时提供管件生产厂家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8投标人若外购阀门,其阀门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阀门生产厂家,(开标时提供阀门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阀门生产厂家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开标时提供阀门生产厂家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9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 (1)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的聚氨酯发泡机,有DN8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的抛丸除锈机设备。 (2)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3)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4)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投标时附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技术要求 |
1 |
聚氨酯发泡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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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300L |
2 |
喷丸除锈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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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DN8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 |
3 |
万能拉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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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热导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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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热熔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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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 |
6 |
发泡服务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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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
备注:投标人投标时须将表中内容填写完整,提供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1.10投标人若为青岛地区以外企业,必须在青岛地区有工商局注册的分公司或有在青岛地区工商局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及售后协议)。
5.2.第二包:补偿器及密封波纹管一批
5.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补偿器生产制造单位,能满足本次采购的需求(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2供应商具有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注明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应为2012年1月1日以来签发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开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5.2.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开标时提供原件);
5.2.4具有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补偿器及密封性波纹管造价不少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同类项目(口径不小于DN300)一个,(开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件原件,验收报告原件,三项缺一不可,合同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以备查)。 5.2.5补偿器生产厂家须具有青岛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材料备案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须提供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材料备案证原件); 5.2.6补偿器生产厂家若为青岛地区以外企业,必须在青岛地区有工商局注册的分公司或有在青岛地区工商局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及售后协议)。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缴纳金额:第一包:100000.00,第二包:20000.00。 8.2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 名: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 号:802370200691703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 话:0532-68976528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时00分-14时30分。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14时30分。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联 系 人:张道钦 联系电话:0532-58818293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江山路666号卓亭广场 10.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宋晓东 乔祥坤 张弘毅 联系电话:0532-58760897 58760898 联系地址:青岛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十六层16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