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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七氟丙烷柜式灭火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七氟丙烷柜式灭火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七氟丙烷柜式灭火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 日至2015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采购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东四路与大渡河路交叉路口 采购人联系电话:0546-60878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46-8050995 一、项目编号:DYETDZZC2015-131# 二、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采购清单详见附件采购需求,预算资金为2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分解后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须具有所投设备(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楼328室】。 五、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时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谈判文件。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5年12月4日14时00分 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546-8050995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楼328室 八、监督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30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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