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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国省道智能交通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5-11-11 浏览次数:15 关闭 | |
任城区国省道智能交通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安装单位,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任城区国省道智能交通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 4、项目编号:RCGC-2015-SG-0081 5、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任城区国省道智能交通工程二期建设项目(施工),主要包括11个路口信号灯及视频监控、5个路口电子警察、21处黄闪灯和警示标志牌、大队监控室后台扩展、路口设施取电、网络租赁费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6、包组划分:一个包组 7、工期要求:30日历天 8、预算总金额:455.2万元 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能提供货物供货及安装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22条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济宁市外投标人需在济宁市公安部门备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社保机构出具的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6、所报本项目中的高清球机、电警抓拍单元、平台软件为同一品牌设备。投标设备不接受贴牌或组装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7、所报交通信号灯系统、监控系统、电警抓拍系统及存储系统等系统及设备能够无缝免费接入现有交警队综合管理平台、市交警支队机动车缉查布控平台及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8、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组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12、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13、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招标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招标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招标网站“办公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3)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在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2月1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招标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招标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12月1日08:30-09:00(北京时间) 地 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 2015年12月1日09: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 二 开标室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12月1日09:00(北京时间) 地 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 开标室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招 标 人: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单位地址:任城区常青路22号 联 系 人:万大队 联系电话:1531519955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宁市英萃路33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郝经理 联系电话:0537-2891966 13153716039 邮 箱:shandongchaoyue168@163.com 监督部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54775266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违约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随意放弃中标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招标活动六个月;中标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招标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招标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招标活动十二个月。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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