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可乐山至崔家峪等县级公路安防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境内。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投资约 900 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警示设施安装(警示牌、护栏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工程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7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05 日至2015年 11 月09 日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报名及资格预审。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并注明“仅用于xx工程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人、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4年度或2015年度,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1、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可乐山至崔家峪等县级公路安防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11 月05 日至2015年 11 月09 日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7.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可乐山至崔家峪等县级公路安防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65599277 招标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章)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