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窗帘
项目编号:JNGP/2009/J0070(X)
报价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窗帘 |
|
不透光 |
15平米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交货及完工时间 |
|
免费质量保证期 |
|
备注:
1. 报价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 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3. 报价文件必须并以密封形式报送;
4. 如到报价截止时间,所收到有效报价不足三个,将废止本次采购;
5.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6. 在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由第三方机构提供项目技术咨询、文本制作、会议组织等项服务。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照货物类标准向第三方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7.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4日上午10:00
联系人:李治国 联系电话:0537-3202119 传真:0537-3202126
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政府采购服务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