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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锅炉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5-10-8 浏览次数:16 关闭 | |
公告发布日期: 2015/10/8 公告号: 即公建【2015】062号 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锅炉房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内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00万元 工程造价: 1432.809675万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3440.75平方米 计划文号: 即发改字【2015】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山东大学 建设单位联系人: 韩老师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2633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山东大学 招标单位联系人: 韩老师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2633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萍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35639950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120875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440.75㎡,地上3层,框架结构,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锅炉房建设施工及锅炉设备供货安装(已完成招标的锅炉设备除外);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办理完毕外地入青信用登记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人需提供即墨市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 八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九 、评标办法 十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十一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8日09时00分至 2015年10月13日17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鳌路786号)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00;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1335639950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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