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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马陵水库除险加固水文监测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水利水电)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日照市 更新时间:2015-9-30 浏览次数:9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日照市马陵水库除险加固水文监测工程已经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复(鲁发改 投资[2014]999号),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山东省水文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开标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日照市马陵水库除险加固水文监测工程施工进行了国内第三次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日照市马陵水库除险加固水文监测工程水文监测工程。主要包括:降水量观测设施、水位观测设施、蒸发观测设施等建设及常规测验仪器、水文自动测报系统仪器、全自动蒸发量监测仪器购置安装等。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包: A包:日照市东港区马陵水库除险加固水文监测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中标标段金额10%的履约保函和20%的预付款保函(银行出具)的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协调项目顺利建设的能力,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经理一经确认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3.5 该工程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进行管理,投标企业应承诺严格遵守《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管理规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根据《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得借用资质进行投标;报名时各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9月30日~10月10日(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2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山东省水文局 招标代理: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8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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