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位于济南市二环西路南延线以西、京沪高铁联络线以南,用地原属井家沟村范围,占地约149亩;本次招标内容为锅炉设备采购;招标范围: 六台70MW水煤浆热水锅炉;供货期:三台锅炉自签订合同后,按相关约定具备30日历天开始供货的能力,后续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剩余三台锅炉以招标方通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供货期为准,自通知之日起9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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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
投标条件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基本户开户银行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要求:要求产品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具备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相关产品的锅炉总图。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另行通知 |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30日至2015年10月09日16:30前持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如是)、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锅炉制造许可证等(见投标人资格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报名窗口(奥体西路龙奥大厦C区)报名。节假日到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济南市解放路30号军区第二招待所A座4楼) |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其他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2015年9月30日9时0分 - 2015年10月9日1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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