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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安城镇驻地社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类别:项目信息---拟建项目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5-9-30 浏览次数:9 关闭 | |
平阴县安城镇驻地社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阴县安城镇驻地社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项目业主为平阴县安城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平阴县安城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阴县安城镇。 工程概况:该工程为平阴县安城镇驻地社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主要包括变压器、配电柜、无功柜、电缆分支箱及高压电缆敷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作为一个标段发包。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养护。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报名时必须出具上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简单装订;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29日至2015年10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7:00,在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阴分公司报名。(地址:平阴县青龙路龙泉公司院内四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阴县安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阴县安城镇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龙泉大厦六楼 联系人:于庆锋 联 系 人:翟秀珍 电 话: 13075300869 电 话:0531-87869166 15668306569 邮 编:250400 邮 编:2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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