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设计一标段 (SJ1) |
S323潍高线博兴广饶界至博兴柳桥段,是S323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博兴广饶交界(K99 445),止于博兴县柳桥(K111 865),路线全长12.42Km。本项目路段为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Km/h,一般路基宽度25米,路面宽度24米。项目路段2005年10月建成通车。原路面结构为:(4 3)cm沥青砼 (16 16)cm二灰碎石基层。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近五年(2010-2014)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 |
财务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设计质量问题、设计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明令通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年以上公路设计经验,近5年担任2条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经历。 2.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5年类似工作经验,完成1个类似项目。 3.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5年类似工作经验,完成1个类似项目。 4.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5年类似工作经验,完成1个类似项目。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无分包。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3.3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6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人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