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山县夏镇街道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爱国小学建设项目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5-9-29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微山县夏镇街道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爱国小学建设项目设计工程 微山县夏镇街道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爱国小学建设项目设计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档案编号:WS-2015-SJ-004 2、工程名称:微山县夏镇街道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爱国小学建设项目设计工程 3、工程概况:中心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占地42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15平方米,其中小学建筑面积11255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5160平方米及300米标准塑胶环形跑道、100米直跑道、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等。 爱国小学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51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00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楼一幢、办公用房楼一幢、生活用房楼一幢及300米标准塑胶环形跑道、100米直跑道、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等。 4、招标人:微山县夏镇街道办事处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现场提供)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 2015年10月12日,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www.wsxztb.com)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www.wsx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微山县夏镇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18954097569 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05378647 13518678858 0537-2376233 布。 八、重要说明 本项目只接受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企业会员信息库中的会员报名。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企业会员信息入库流程。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一经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sxztb.com)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微山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殷勇 联系电话:0537-3012382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间: 正常工作日 周一 下午14:00—17:00, 周二至周四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周五 上午09:00—11:00,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y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 (公司单位名称)因(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公司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公司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2:被查询单位名单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制作说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由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填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情形。 二、制作要求 1、申请函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函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归档要求 1份由预防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单位/申请人留存。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8 山东招标采购网 山东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25071号-2 ![]()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89号 山东招标采购网 郑州恒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