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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购置消防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5-9-28 浏览次数:15 关闭 | |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黄岛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购置消防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黄岛区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购置消防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黄岛区2015365A 3.采购内容:购置消防设备一批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03万元,共一包。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为国内工商注册的法人单位,能够合法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及相关服务(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3供应商须具有山东省消防总队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交资质证书原件); 5.4供应商所投消防报警主机和电气火灾主机(消防报警主机和电气火灾主机包含消火栓报警按钮、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输入/输出模块、广播模块、总线隔离器、楼层显示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总线联动盘、外控电源、备用电源、消防电话主机、广播功率放大器)若非供应商自身生产的,需具有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开标时提供产品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缴纳金额:20000.00元。 8.2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八章“投标保证金收退平台流程说明”。 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情况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签字确认提交评审委员会。 户 名: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 号:802370200691703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电 话:0532-68976528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0 月 22日 9:00 时- 9:30时。 9.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10 月 22 日 9:30时。 9.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 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 联 系 人:刘书成 联系电话:0532-86989507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190号 10.2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吕丽红 杨雪 联系电话:0532-89902963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53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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