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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河治理(东外环至金山大道段)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08-4-22 浏览次数:65 关闭 | |
邹城市致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邹城市南沙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的委托,对邹城市南沙河治理(东外环至金山大道段)景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现进行资格预审。 一、招标编号:ZCZB-2008-18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南沙河治理(东外环至金山大道段)景观工程 三、工程概况: 邹城市南沙河治理(东外环至金山大道段)景观工程,项目总面积14600平方米,包括园路、圆桥、园林小品、园林绿化、景区铺装、景区土方、景区给水及景区照明等。总投资约1168万元。 四、对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要求: 1、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承担该工程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3)企业近三年有两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或园区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公园性质的园林绿化工程); (4)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2、对项目经理要求 (1)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近三年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或园区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公园性质的园林绿化工程)。 五、公告时间:2008年4月22日至2008年4月28日。 六、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公告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以及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能证明其业绩的合同原件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二者缺一不可),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南沙河综合治理指挥部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3562723569 招标代理机构: 邹城市致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利 电话/传真:0537-5296400 电子邮箱: chen52964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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