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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地热井外排水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5-9-25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1.招标条件 孤岛地热井外排水治理工程 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矿区(社区)管理部 以中国石化矿计【2014】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热电联供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计划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孤岛地热井外排水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孤岛地热井外排水治理工程 。 2.2建设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 2.3建设规模:1、芙蓉地热站:新建生产井1口、深井1769米,安装单台额定制热量870.0KW高温水源热泵机组2台,1500KW板式换热器1台、100m3/h循环水泵3台、6-8m3/h软水器1台、80m3/h除砂器2台,80m3/h盘式过滤器2台,配套建设电气、自控系统等。 2、丰收地热站:新建回灌井1口、井深1650米,安装制热量1100.4KW高温水源热泵机组1台、1500KW板式换热器1台、100m3/h循环泵2台、6-8m3/h软水器1台、80m3/h除砂器2台,80m3/h盘式过滤器2台,配套建设电气、自控系统等 。 2.4招标金额: 约960万元 。 2.5计划工期: 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2月13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设计资质证书; 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 施工企业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具有单项合同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热力EPC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或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或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 或 市政工程 专业 一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 (2)设计经理 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施工项目经理应当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申请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30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若组成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初步协议,明确联合体组成等情况,并由牵头人的报名人持联合体初步协议复印件和第4.3款第(1)至(5)项要求的牵头人的各项证件报名,同时提交联合体其他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拾捌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银行保函、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银行保函、电汇、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5.4中石化企属、实体、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7.2开标地址: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热电联供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淄博路204号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常庆华 ; 电话: 0546-8710560 ; 电子邮箱: 280689481@qq.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胜利油田胜利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西二路474-18号华纳大厦19楼 ;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 王芳 ; 电话: 0546-8798191 ; 电子邮箱: sljlzbdl@163.com 。 11.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监察处执法监察室(0546-8552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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