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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穿越东平湖围坝(40+050)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水利水电)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5-9-24 浏览次数:16 关闭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对天然气管道穿越东平湖围坝带来的防洪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1)天然气管道封堵; (2)入口处防渗处理; (3)出口处反滤处理; (4)天然气管道周围土加固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3.7投标人在近五年(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五年,下同)完成的黄河堤防加固或类似工程施工合同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8已办结(投标报名截止日前)黄河水利建设市场企业资质备案手续。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审查投标人资格时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且在投标报名时核对过原件的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未经验证原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9月24日至9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16:30,在济南市历下区运署街16号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税务登记证;⑦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⑨近五年完成的水利水电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⑩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以投标人为单位留存1份复印件,投标人将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地点为泰安明瑞大酒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 联系人:刘 璐 电 话:0538-60532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静 张 悦 电 话:0531-86987402 传 真:0531-86987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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