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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科研楼窗帘项目公开招标科研楼窗帘招标公告 |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5-9-23 浏览次数:14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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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胜利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科研楼窗帘项目公开招标 所需科研楼窗帘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51012-1925-1474-B1
2.项目内容:胜利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科研楼窗帘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2015年11月30日00:00时,胜利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科研楼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5.2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2 投标物资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能保证按照需方要求日期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6.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体系,东营地区外供应商需在东营地区有合法的分支经营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
6.4 注册资金要求:大于等于100万(人民币)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 接受 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09月23日16时至2015年10月20日15:17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营市北二路白云饭店对面物资供应处招标大厅。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09:00时
15.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东营市北二路白云饭店对面物资供应处招标大厅
1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10月29日09:00时前与巩曰龙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晶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人一般要求:必须提供电子版报价,电子版报价(料表)不得改变任何格式。。
19.投标人特别要求:6 对投标人的要求 6.1现场踏勘测量 6.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要第一时间与需方联系,因投标人未主动联系(或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导致未能参加现场踏勘测量的,产生的任何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2需方在招标文件发布后第10日组织现场踏勘测量,投标人报到时间:招标文件发布后第10日上午8:30前,报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聊城路2号胜利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物资供应中心(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1.3投标人要于招标文件发布第8日下午5:00前向需方提交书面复函(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参加现场踏勘测量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需要答疑的问题。投标人要第一时间将加盖公章的书面复函pdf扫描件及world发往需方联系人邮箱,并与需方电话联系落实是否收到,原件现场踏勘时提交,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需方。因投标人未主动联系导致需方未收到书面复函的,产生的任何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需方联系人:张晶,电话:0546-8716203、13589995528,邮箱:zhangjing327.slyt@sinopec.com。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聊城路2号胜利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物资供应中心。 6.1.4 投标人对各自测量的窗帘数量及规格尺寸负责,因投标人测量不准确导致的任何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中标人测量的窗帘数量及规格尺寸少于(小于或不能完全满足)需方科研楼办公室和实验室规定的所有窗户遮光需求,中标人要按照需方实际需求的数量供货,直至满足需方规定的所有窗户遮光需求,但不得要求需方在中标总价外增加任何费用。。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巩曰龙
电话:18612286068
电子邮箱:wzgongyl@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张晶
电话:13589995528
电子邮箱:zhangjing327.slyt@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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