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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钢城区双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莱芜市 更新时间:2015-9-17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一.招标条件 莱芜市钢城区双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项目,已由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汛旱字〔2015〕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芜市钢城区双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双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SDLTZB2015-069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莱芜市钢城区双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监理。建设内容为河槽清淤疏挖,新建岸坡护脚、浆砌片石岸墙,加固、加高现有岸墙,交通桥、溢流坝加固,排水管涵改建等。 三.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监理共1个标段:对莱芜市钢城区双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于2015-09-22至2015-09-26(具体时间8:30:00-11:30:00至13:30:00-17:30:00),到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2308号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莱芜市钢城区双山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高丽 联系电话:13563430908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313005 电子邮箱:sdlt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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