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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第二批20个)施工招标公告(房屋建筑、建筑装修装饰)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宁市 更新时间:2015-9-15 浏览次数:19 关闭 | |
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的任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第二批20个)施工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任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第二批20个)施工 2、项目编号:RCCG-2015-SG0061 3、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 4、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6、项目说明:本工程为任城区公厕改造工程(第二批20个)施工,共分四个标段,主要包括拆除更换铝合金门、水泥空花窗、外墙瓷砖、天棚涂料、内墙砖、地面瓷砖、屋面防水、隔断、蹲台、化粪池、混凝土管道、检查井、厕所大小便器、坐便器、灯具灯线、水龙头、洗手盆、地漏拖布池、灭蚊灯、干手器、消毒器、吹风机、标识牌、自备井供水系统、新增内挂衣钩、卫生纸盒、塑料纸篓、镜面玻璃、铸铁护栏、无障碍通道等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内容,20座公厕均为一层砖混结构,层高约3.5米,总建面积约910M2(一标段:210 M2;二标段:225 M2;三标段:225 M2;四标:250 M2)(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30天/标段,建设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境内。 7、预算总金额:1983335.34元(其中:一标段:523018.31元;二标段:499717.33 元;三标段:483746.30元;四标段:476853.40元)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特级及壹级除外)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可同时投本工程四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济宁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投标单位须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单位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单位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单位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0月 8日9: 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六、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8日8:30 - 9 : 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34号(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院内东楼二楼 七、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5年10月8日9 :30之后(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建设路34号(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院内东楼二楼 八、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8日9 :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路34号(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院内东楼二楼 九、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新)(见济宁政府采购网站—>通用表格) 十、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祝科长 联系电话:15725374698 地址:济宁市任兴大厦C座322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灿灿 联系电话:0537-2783339、13583789736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23号兴唐大厦703室 监督部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54775266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 违约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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