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污水预处理装置石灰投加、中和及三沉系统建设项目已得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文号:石化股份科〔2015〕262 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该项目工程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污水预处理装置石灰投加、中和及三沉系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2.2 工程规模:综合污水处理能力18000 m3/d,项目总投资约:1933万元;标段金额约132万元 。
2.3 工程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号(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4计划工期:
基础设计计划开始、完成时间: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2月31日;
详细设计计划完成时间:2016年5月30日;
竣工图设计计划完成时间 :2017年7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基础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整个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含HAZOP分析)、详细工程设计以及整个工程设计文件的汇总工作,包括编制总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以及参与技术谈判和现场派驻设计代表等。负责重要设备技术协议书签定、负责竣工图纸编制、提供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等。
2.5 设计内容: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可研报告中所提及的所有内容,包括并不限于:设计说明、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布置、安装设计、电气、控制系统设计、总图设计、各单项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室外公用配套工程等。工程设计内容应至少符合中石化《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2.6 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7分包:本标段不允许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化工石化医药 行业( 化工工程 专业 ) 甲级 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 2012 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石油化工工程相关同类设计业绩2项以上(含2项)。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 2012 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1)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及以上职称,且具备 化工 专业注册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近三年担任过同类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的总负责人;
(2)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担任过同类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的专业负责人; (3)设计代表:须至少选派一名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负责解决现场出现的设计疑问。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9 月 14 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5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等能充分证明其在项目中任职情况的材料)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21 日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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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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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55300 |
邮 编:20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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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 凌 |
联 系 人:廖彩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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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33-6861609 |
电话:021-5794194转25104;13788913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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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33-6810404 |
传 真:021-57958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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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angl1.chji@sinopec.com |
电子邮件:liaocl.shsh@sinop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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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