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电网2015年配网线路材料
协议库存(新增批次)货物招标活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XY-SD-1503-SNGBFYY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货物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配电网项目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20%,企业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86号)。 本次招标项目锥形水泥杆(鲁西南)、锥形水泥杆(鲁北)、锥形水泥杆(鲁东)、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资格预审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依据邀请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电网2015年配网线路材料协议库存(新增批次)货物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个数 |
包号 |
GWXY-SD-1503-SNGBFYYL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根 |
2589 |
4 |
包01-包04 |
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 |
3.交货期要求
货物名称 |
自买方发出《供货单》后要求的交货期 |
部分预应力锥形水泥杆 |
15天内 |
注:招标文件交货期的时间要求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2)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6)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7)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8)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销售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原材料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2)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目号 |
货物名称 |
资质业绩要求 |
试验鉴定报告 |
认证证书 |
生产许可证或检测合格证(入网许可证) |
销售数量 |
生产和试验装备 |
1 |
水泥杆 |
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同等电压及以上线路上具有成功的5000根(段)及以上销售记录。 |
1.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水泥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2.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3.具备试组装场地及设备。 |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有效检测报告,所投产品按类型各提供一种。 |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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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5.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本人身份合法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标书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具体分标、包号(如标书费变硅油1-40、干式1-2),确保标书费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6.3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投标人查看招标公告→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凭电子钥匙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将标书购买信息(汇款底单+委托代理人及其电话、邮箱,以上信息一张纸即可!)签字、盖章后发传真至0531-88022576或发邮件至cx88022576@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山东公司协议库存标书购买信息+投标人全称)→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以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收到汇款为准,开通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招标文件获取流程结束。 6.4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6.5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自愿使用)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下载“常规变电设备单价分析表离线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11:00。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如下指定地点: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 7.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3鉴于本次招标规模大,投标文件递交量大,并考虑到交通等因素,为投标人能有较为充分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特要求如下:
本次投标的所有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内容和装订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请于2015年9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递交到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 请各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尽量提前递交您的投标文件,避免影响您的递交。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开标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提交,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银行保函、支票、汇票等其他投标保证金形式。招标文件其他章节投标保证金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招标公告为准。 10.2投标保证金以分标为单位提交,且仅需提交所投分标中投标报价最高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则该分标中投标保证金不足包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在付款摘要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如:变压器硅油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4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公司名称: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 0001 7610 602 11.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活动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华龙路1665号 邮编:250100 联系人:姜经理、李经理 电话:0531-83121515/83121516 传真:0531-88022576 电子邮件:cx88022576@163.com 网址:https://ecp.sgcc.com.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531900017610602 收款人名称: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 其他事项 12.1投标文件装订补充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外层封套贴“红色”标签(如将封装信息打印在红色A4纸上并粘贴,其他颜色类似);商务文件副本外层封套贴“黄色”标签;技术文件副本外层封套贴“绿色”标签。 其他封装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进行封装。 12.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它部分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下表: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35% |
100至500 |
0.99% |
500至1000 |
0.72% |
1000至5000 |
0.45% |
12.3电子化开标现场不进行开标结果书面签字确认。电子化开标现场公示结束后,各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在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 对于不参加现场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并使用本人合法数字证书,查看开标一览表。 12.4合同专用条款,条款项号:交货4.1条款中明示的附件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物资供应商寄存协议》,见本公告附件一。 2015年8月 附件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物资供应商寄存协议
甲方(买方):签订日期:201 年月日 乙方(卖方): 协议库存货物合同编号: 为缩短物资的采购、制造、运输周期,降低供应链整体的库存量和物流成本,快速支付货款,甲乙双方本着竭诚合作、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的补充。 一、约定事项 在《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合同货物寄存在甲方仓库,合同货物出库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出库之日起合同货物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甲方及时支付货款。 二、协议范围 寄存物资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为限,不得超出此范围。本寄存协议确定的寄存物资具体为: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协议库存批次编号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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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线缆类计量单位为盘号,如“盘1200”,表示每盘1200米。 (2)“数量”是指在同一时间点,用于寄存到甲方仓库的最高库存总数量。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寄存物资的需求或使用情况,向乙方下达《寄存供应(补库)通知单》或《采购供货单》、《发货通知货单》(具体单据以甲方最终确定的格式为准),明确寄存补库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2、甲方提供仓库场地给乙方,并承担物资代保管职责。 3、甲方有权对寄存物资使用及调配。 4、甲方应承担由于甲方代保管不当造成寄存物资损毁引起的相关费用。 5、甲方应定期与乙方盘点寄存库存物资数量,每月日前与乙方进行对账;定期组织乙方到仓库进行寄存物资的维护和保养,并保留相应保养记录。 6、甲方有权对寄存物资进行质量检测,发现有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7、物资使用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出具的销售发票和配送验收单等单据,及时完成相关履约、结算手续。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寄存供应(补库)通知单》或《采购供货单》、《发货通知货单》,在规定的交货期内将物资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所有运杂费。 2、对甲方检测有质量问题的寄存物资,乙方如有疑议,有权要求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对甲乙双方确认有质量问题的寄存物资进行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对自然老化、锈蚀、技术落后致无法使用的寄存物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应对保管有特殊要求的寄存物资,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对存放在仓库中寄存物资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在库物资外观、质量完好。由于乙方不提供或未及时提供或遗漏提供相关保管要求和措施,导致乙方合同货物寄存在甲方仓库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对于超过3个月未使用的寄存物资,乙方有权和甲方协商减少寄存物资的数量或转卖给第三方;甲方若有后续使用需求,乙方应在1个月内补货完毕。 7、乙方应定期盘点寄存库存物资数量,寄存物资使用后,乙方应按照甲方协议库存物资履约流程,及时完成相关履约、结算流程。 五、验收约定 按《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按《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货物损毁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协议库存货物采购合同》有效期一致。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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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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