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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新河镇顺河社区二期9#-13#、16#-27#、29#-36#住宅楼、社区服务中心、换热站及一、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5-8-19 浏览次数:11       关闭 | 

 公告发布日期: 2015/8/19 公告号: 平2015-071G
项目名称: 平度市新河镇顺河社区二期9#-13#、16#-27#、29#-36#住宅楼、社区服务中心、换热站及一、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地点: 平度市新河镇新昌路20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9900万元 工程造价: 99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57091.3平方米
计划文号: 平发改字[2015]277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平度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6808127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科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6808127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工、官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389167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筑面积约57091.3 平方米,其中:9#、13#、16#、31#、33#、35#、36#楼各2124.7平方米;10#、11#、17#、18#、21#、22#、25#、26#、30#、34#楼各2373.35平方米;12#、19#、20#、23#、27#、29#、32#楼各1806.1平方米;24#楼2217.2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3518平方米;换热站107平方米。招标内容: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等全部内容。
二、施工企业报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工程不接受二O一四年度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结果为C级及以下的单位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四 、评标办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5年8月19日17时至2015年8月26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每天9:00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报名电话:88336677 88399738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 ;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外地建筑企业入青信用登记(适用于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施工企业);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资格证书、外地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入青备案登记(适用于外地施工企业);预算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的上岗证,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2015年2月-2015年7月的劳动保险证明(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缴费情况属于报名单位;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其中安全员及质检员各三名);
4、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七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允许网上发布。
2、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投标保证金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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