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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移动2015年集客用车辆定位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聊城市 更新时间:2015-8-13 浏览次数:9 关闭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就聊城移动2015年集客用车辆定位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资金自筹 ,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概况:为加快集团信息化业务发展,提升集团客户粘性,我公司现需采购一批车辆定位设备及车辆视频监控设备以满足业务需求。 1.2 项目基本要求:本次所购设备厂家需提供五年质保,协议期内设备故障免费维修、更换,具体功能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3 项目拟采购内容及规模,如下: 4G车载视频监控设备81套,含设备主机、摄像头一台、至少16G内存卡一张、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 4G车载位置定位设备88套,含设备主机、行车记录仪、至少16G内存卡一张、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 1.5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应答人可对两个标包进行应答,并可同时中选;每个标包推荐两名中选候选人,最终确定一名中选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标包1:4G车载视频监控设备 标包2:4G车载位置定位设备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本次要求应答人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应答人营业执照应涵盖安防产品的销售、安装等经营范围,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参选,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2.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2.2.3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2.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业的;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2.2.5应答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相应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A.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B.如应答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原件备查。 2..2.6业绩要求:自2012年至今具有同类性的项目业绩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审计报告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2.2.7供应商在唱价现场需提供应答标包样品一个(摄像头、行车记录仪),样品需包装完好并贴好标签。 2.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者,于2015年08月13日16时00分至2015年08月20日16时00分,每日上午 9:00 时至下午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潜在供应商也可以在当日17:30-次日9:00登录系统注册、报名,但采购人不负责在此时间段检查(注:采购人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通过后,需登录系统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叁佰元)整。可以电汇或现场缴纳购买比选文件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资料(标书费及服务费请汇至以下账户,以上费用概不接受现场支付):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7493010182600029328 3.3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供应商”→“投标管理”→“购买标书/投标应答”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影响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3.4 潜在供应商针对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b2b.10086.cn)。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6日09时00分; 4.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东路开发区转盘丽水阳光世纪城格林豪泰大酒店10楼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提交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现场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2要求地点递交纸质采购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应答、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采购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采购价格异常时,应答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采购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7.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7.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7.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投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 15963160113 电子邮件: 15963160113 @163.com 九、免责声明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十、附加项 网络与信息安全:各供应商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时,请注意网络信息保密及安全。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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