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陵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庄坞镇)招标公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5-8-10 浏览次数:25 关闭 | |
兰陵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庄坞镇) 公开招标公告 兰陵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庄坞镇),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完成了招标前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2、建设地点:兰陵县庄坞镇境内。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包括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监理招标内容为该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施工标:庄坞镇第一标段: 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 庄坞镇第二标段: 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及其它工程。 监理标:庄坞镇第一标段(本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 庄坞镇第二标段(本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 7、项目编号:CSZFCG-2015-188 8、计划编号:jj2015082 一家投标单位可以投庄坞及长城招标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得一个标段。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监理标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 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 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 借用资质的。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1、时 间: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每日 (9:00-11:30,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 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机构窗口(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资料到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施工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3)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2015年1-6月份养老保险交费凭据,须明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同类型项目业绩(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整理(治)工程或道路施工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企业所在地或长期施工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进鲁备案证明(原件); 监理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3)拟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及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监理项目承发包合同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2015年1-6月份养老保险交费凭据,须明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总监一名:总监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一式三份在封面上注明“ 兰陵县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标段施工/监理(庄坞镇)报名资料”字样(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8月 17日至 2015年8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兰陵 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机构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分至16时30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含电子版图纸)。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 间:2015年9月9日上午10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金额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汇入兰陵县政务大厅指定账户。汇款时在附言处附项目编号(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5CG0188)及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电汇或转账完成后,开标前请携带相关电汇或转账证明到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保证金单据,凭换完后出具的单据入场。 2、户 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3、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相关事项由兰陵县公共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相关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0539-5530290 八、其他:详细内容及未尽事宜请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陵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单位: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 工 联系方式:0539-8607966 13793915618;
|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 华中招标网旗下网站:河南招标信息网 山东招标采购网 陕西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2006-2008 山东招标采购网 山东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9025071号-2 ![]()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89号 山东招标采购网 郑州恒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