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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5-8-3 浏览次数:11 关闭 | |
利津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人: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利津县大桥路30号 联系电话:0546-5621240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口往东1000米路北 联系电话:18605466194 一、项目名称:利津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LJZCT2015-28# 三、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庭院硬化3197平方米,院内公路两侧人行道总长235米,铺设电缆及路灯架设等,计划投资78.2万元。 四、工程地点:利津县刁口乡驻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中心院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报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路口往东1000米路北)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报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东营市外市政企业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在谈判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路口往东1000米路北)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150元,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 谈判地点:利津县有形建筑市场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605466194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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