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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5-7-27 浏览次数:21 关闭 | |
一.招标条件 东平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已由泰安市水利和渔业管理局以"鲁水农字[2014]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0年以来已实施的12 9万亩(第二个维修年度为16 1万亩)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取水泵站工程(包括小型泵站及灌溉机井)养护维修;管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渠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三.标段划分情况
4.2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于2015-08-02至2015-08-06(具体时间8:30:00-11:30:00至14:00:00-17:00:00),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100号奥来新天第沿街商务楼A单元71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东平县水利局 联系人:卢站长 联系电话:0538-2828061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袁真真 联系电话:0538-6267717 18765486496 电子邮箱:xhzbyz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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