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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虞园实验学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潍坊市 更新时间:2015-7-24 浏览次数:12 关闭 | |
奎文区虞园实验学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市区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161号)文件批复,为改善奎文区中小学校舍质量、提升我区教育水平,现选取奎文区虞园实验学校作为市区学校建设提升工程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和教育局委托,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奎文区虞园实验学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为WFLC-KWZC2015002。 二、项目授权主体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 潍坊市奎文区财政局、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新建虞园实验学校位于董家村内,虞河以西、庄检路以东,服务片区为恒信南郡、天润清源、董家村等;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60.5亩,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计划整个项目分三期实施,计划一期在学校用地范围内输油管线以南部分进行建设,占地约87亩,目前已拆迁完成,并已办理完毕土地指标手续,计划二期、三期在学校用地范围内输油管线以北进行建设,规划占地约74亩。一期工程计划投资约1.2亿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为准)。 2、建设标准 社会资本方的建设标准满足《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最新规定,设计方案等须满足规划部门审批要求,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执行。 3、建设周期:一期项目建设拟在2016年8月底完成。 4、合作模式 (1)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BOT方式运作。由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SPV公司中政府方出资比例不高于10%,社会资本出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SPV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建设、运营等工作。政府部门协作公司做好征地等工作。 (2)合作期限 根据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物有所值、风险责任明确、合作共赢等原则,确定本项目合作期限为不高于25年,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所有权和运营权。合作期满后SPV公司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另行签订运营管理合同。 (3)收益模式 收益来源为招收学生收费,政府方不给予补贴。若政府方在合作期限内提前回购,需要支付补贴费用。 (4)保障措施 对于项目运营补贴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社会资本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不包括奎文区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 (3)如果申请人是运营商,要求运营商具有良好的运营业绩、系统的运行方案和教育品牌; 2、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可以为总承包商、财务投资者或运营商,但牵头人必须符合上述第1至第4条款规定。联合体原则上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三)、按照《奎文区虞园实验学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已参加了资格预审并合格的社会资本,直接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社会资本,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须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在第一次竞争性磋商时一并提交。 六、合格社会资本确定方法 已经参加了资格预审并合格的社会资本直接进入竞争性磋商,对没有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竞争性磋商时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后审,可进入竞争性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潍坊市胜利东街2370号8楼807室。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潍坊市奎文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三楼)。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潍坊市奎文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奎文区公共服务中心三楼)。 十、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奎文区教育局 逄海平 0536-2226030; 奎文区财政局 张培锦 0536-819070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杨秀华、武晓迎 0536-8875382; 邮箱:lczbwfgs@163.com。
2015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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