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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2015年度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5-7-8 浏览次数:18 关闭 | |
1、招标条件: 山东省宁阳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2015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安市财政局(泰水农字[2015]11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东庄镇、鹤山乡,规划建设面积2.2万亩,包括东庄镇规划建设面积0.96万亩,鹤山乡规划建设面积1.24万亩。项目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1.69万亩,微灌工程0.51万亩。 东庄项目区: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96万亩,其中微灌工程0.21万亩、高标准管道灌溉工程0.75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维修拦水坝5座、大口井6座、小型泵站11座,新打、维修配套机井12座,铺设输水管道427.7公里。 鹤山项目区: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4万亩,其中微灌工程0.3万亩、高标准管道灌溉工程0.94万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维修小型泵站6座,新打、维修配套机井42座,铺设输水管道599.99里。 3、标段划分 监理共一个标段:对宁阳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2015 年度项目施工和保修期进行全面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4 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于2015年7月13日~7月17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8房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其他说明 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陈淑青 联系电话:0538-562911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淑花 联系电话:0531-86952347(传真) 电子邮箱:sdslzb7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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