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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央商务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系统集成) |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5-7-6 浏览次数:28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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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央商务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央商务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NLXXL-2015-G038 三、采购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济南市旅游路22039号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0531-85037180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质证书; 5、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B包: 1. 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1.时间: 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三庆枫润商务大厦A座510室 3.方式:到公司购买并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A包)、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A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03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三庆枫润大厦A座510室 联系人:王娜、王晓敏 联系方式:0531-6787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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