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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城乡环卫一体化S312省道路域管养及委托第三方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5-7-3 浏览次数:2 关闭 | |
东营市河口区城乡环卫一体化S312省道路域管养及委托第三方监理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城乡环卫一体化S312省道路域管养及委托第三方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5]069号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内容为河口区S312省道路域(沾化界至孤岛镇高速路口)范围内的河道、沟渠、林带、企业、商户等范围内的保洁、垃圾清理及两侧企业、商户垃圾桶的购置、摆放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环卫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环卫车辆的运行维修及保养,垃圾桶损坏更换等费用。委托第三方监理服务事项,河口区S312省道(沾化界-孤岛高速路口)路域保洁,河口区域内所有区(镇、街)路域、沟渠、林带、河道、各镇(街)规划区内陈年生活垃圾及公共环境卫生、镇(街)驻地、村庄环境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垃圾转运、保洁员上岗、垃圾桶的配备等。本项目共分为A、B二个分包,计划总投资49.99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A包:(1)沾化界至义和镇王庄二干桥(东坡)5.5公里。(2)义和镇小河村(东花砖)至河口街道共建桥15.8公里。河口北外环至孤岛镇高速路口(仙河三岔路口延伸0.5公里)34.8公里。(3)辛河路(顺河街至利津界)2.25公里。(4)垃圾车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垃圾桶购置70个。计划投资40.92万元。 B包:委托第三方监理服务;计划投资9.0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参与环卫作业A包的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B包供应商参与委托第三方监理检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5年7月3日8时00分至 2015年7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报名联系人: 李先生 报名联系方式: 3886086 3.方式:谈判文件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A包《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B 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供应商开标时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同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含)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售价:免费。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7月15日8时00分至 2015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1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1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388611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46-3631059 发布人: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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