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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电三期热电工程贮灰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东营市 更新时间:2015-6-23 浏览次数:14 关闭 | |
招标公告 胜电三期热电工程贮灰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胜电三期热电工程贮灰场改造工程 已由 国家发改委 以 发改能源【2012】1523号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胜利油田发电厂“上大压小”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胜利油田胜利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20%,银行贷款80% 。胜电三期热电工程贮灰场改造工程 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胜电三期热电工程贮灰场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207号胜电三期热电工程工地 。 2.3建设规模:贮灰场改造工程库容为36.5×104m3,能够满足本期(1×660MW)机组约6个月的灰渣及脱硫石膏的贮存要求。 2.4建设投资: 900万元 。 2.5计划工期: 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 。 2.6本工程施工标段划分: 1 。 2.7招标范围:贮灰场改造工程,包括干灰场新建挡灰坝坝体(施工工艺为水力充填灰坝)及护面(混凝土护面、中砂垫层)、灰场防渗(坝体内外侧及库区内铺设复合土工膜、)、原东北单元格废水管改造、干灰场管理站车棚(利用灰场附件泵站改造,增加停放运行机械车棚)及厂外运灰场道路(包括厂区到贮灰场运灰道路、运灰道路上坝顶道路、灰场到干灰场管理站道路)等。 2.8水文气象:东营市地处中纬度,背陆面海,受亚欧大陆和西太平洋共同影响,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2.9工程地质:由于贮灰场位于厂址南侧约2km,工程地质情况可参考三期工程,同时参照原灰场区域地质资料。根据《胜利油田管理局胜利发电厂改扩建及热电联供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结论,本扩建厂址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121.8cm/s2(0.12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75s。灰场区域地形平坦,地貌成因类型为冲积平原,原始地貌类型为平地,现为胜利电厂的一期、二期贮灰场,坝高约8m,灰场区自然地面高程在6.00m左右。灰场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Q4 al),上部为第四系全新统人工填土(Q4s),岩性主要有粉土、粉质粘土、素填土,局部为粉砂。勘探深度内场地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及微承压水,地下水主要赋存在粉土及砂土地层中。 场地内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及引黄河道侧渗,以蒸发为其主要排泄方式。 2.10交通运输:本工程燃煤由山西晋中地区供应,全部采用铁路运输。东营市现有淄东铁路与胶济铁路连通,在建的黄大铁路、德龙烟铁路从东营市境内通过。厂区东至南北干线─沙王公路(S230)约10km,西至东辛公路约6km,厂区北侧毗邻G220国道(南二路)为城市规划的主要东西干线,东起广利码头,西与东(营)辛(店)公路相接,并规划延伸到史口火车站。 2.11周围环境: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胜电三期热电工程位于东营市东、西城区之间,在西城区东南约7km的万泉村东南侧。北临220国道(南二路),南邻规划中的德龙烟铁路,距广蒲河约2km。东临排水干渠,西为辛店农场。本期扩建工程的主厂区位于胜利发电厂二期主厂房扩建端以西的场地。厂址周围无其他大的工矿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行为、属投标人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行为。必须不在处罚期内,且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7)自2010年5月以来有 三项灰(水)坝体(采用水力冲填振密法筑坝施工工艺)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2010年5月以来有一项灰(水)坝体(采用水力冲填振密法筑坝施工工艺)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3)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4)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之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5 年 6 月 23 日至 6 月29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地点: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301室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7)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 2015 年 7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 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 年 7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 东营市西四路胜利宾馆2号楼三楼中石化胜利油田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 称:胜利国电(东营)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207号 ; 邮 编: 257087 ; 联系人: 张洪启(商务)、汪洋(技术) ; 电 话: 0546-8593063、0546-8594933 ; 电子邮箱: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胜利油田胜利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西二路474-18号华纳大厦1907室; 邮 编: 257000 ; 联系人: 郭阳 ; 电 话: 0546-8798070 18954663727 ; 电子邮箱: sljlzbdl@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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