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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路、海尔路、三号线桥及排照灯工程监理招标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07-9-6 浏览次数:83 关闭 | |
工程名称: 金海路、海尔路、三号线桥及排照灯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其它 工程等级: 工程地点: 胶南市金海路、海尔路、三号线桥等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胶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王伟 0532-88186556 招标内容: 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胶南市金海路、海尔路、三号线桥及排照灯工程监理招标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经胶南市招标投标管理科批准,现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 胶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项目名称: 胶南市金海路、海尔路、三号线桥及排照灯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胶南市金海路、海尔路、三号线桥等 工程造价: 约800万元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海尔路、三号线桥施工工程 第二标段:金海路施工工程、泰山路东段亮化、西环排照灯及疏港高速上海路出口处、同三高速铁山出口处排照灯工程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2、本工程要求项目总监为:市政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总监资质;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单位,于2007年 9 月 6 日9:00 时至 9月 9 日16: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胶南办事处(胶南市东风路3号辛)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及相关监理人员资质证书; (5)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及相关监理人员劳动合同及投保证明材料; (6)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 (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带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招标人将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注:经查证信誉不良的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参加本次投标),并于2007年 月 日 16:00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伟 林毅 联系电话:0532-88186556 83889636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9月06日10时 — 2007年09月09日16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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