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商政土字[2008]6号),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平方米)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地热利用
2008-02
商河县城南新区力诺新材料公司生活区以东、商中河以西、彩虹路以北
72126
72126
住宅
用地
≤1.2
≤25%
≥35%
需符合地热利用规划和有关管理规定,并做好废水处理
70
350
1948
报价达到2148万元前,增价幅度为50万元。报价达到2148万元后,增价幅度为3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非商河县注册地的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成立注册地为商河县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由新公司与商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5月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和竞买保证金到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9日16时,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商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局四楼);挂牌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9时至2008年5月13日1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事项
1.本宗地成交价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登记费等税费。
2.本宗地成交后1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20日内,土地竞得人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3.本次竞买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等报价形式。
4.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二楼)
联系电话:(0531) 84879205 84878568
联 系 人: 韩宝玉 张敬军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