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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车辆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潍坊市 更新时间:2015-6-4 浏览次数:10 关闭 | |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车辆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车辆类保险采购项目; 2.3 项目编号:QXBZB-2015-08; 2.4 项目描述:为了保证车辆保险的连续性,现对2015年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车辆保险等进行公开招标; 2.5 承保范围:公司车辆所购交强险、商业险保险,包括公司现有8辆汽车,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6 保险期限:公司车辆保险按上期保险顺延一年,如无特殊情况,本次招标结果可使用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分公司,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 3.2 注册资金: 5000万元及以上(总公司须具备); 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保险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3.5 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方式(以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为主)。 4.2 现场报名需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企业简介、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账户)。 4.3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需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及要求同上,经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响应函须另提交可处理电子文档1份)。 4.4 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上午0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16:30,逾期不接受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4.5 地点: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采购办。 4.6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7月 2日9 时 00分,地点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办公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州市青州经济开发区东京路1111号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573618981 电子信箱:qzwq18981@163.com 业务联系人:马国锋 电话:13869657776 开户名称: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州支行火车站分理处 账 号:1607031429201028953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2015年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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