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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机关餐厅服务单位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济南市 更新时间:2015-6-1 浏览次数:0 关闭 |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机关餐厅服务单位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一、招标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工业南路与奥体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四楼 联系人:李新丽 联系电话:0531-69982888转616 三、项目名称: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机关餐厅服务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JNGX(XSJ)-YQZB-2015-026 四、招标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机关餐厅服务单位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食堂餐饮服务经验,近3年有承包类似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团餐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新企业自注册以来)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近两年内财务状况(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七、资格预审文件份数: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为一式四份,即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时无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递交后无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资格预审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资格申请和证明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12日14:00前。 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与奥体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四楼 九、资格审查日期:2015年6月15日上午9:00 -11:30整(北京时间) 十、资格审查: 在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选择并邀请共计四家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未被邀请的,将不再具备投标资格。资格预审结果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进入受邀投标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受邀投标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邀请招标文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有疑问的,请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限结束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李新丽 电 话:0531-69982888转616 传 真:0531-69982888转602 招 标 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济南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机构:山东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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