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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聊城市 更新时间:2015-5-25 浏览次数:29 关闭 | |
莘县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莘县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莘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莘县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 2.2建设地点:莘县观城镇第三人民医院。 2.3工程规模:日处理200T污水处理站1座(含设备)。 2.4设计标准:处理能力为200T/天。 2.5招标范围: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采购供货及工艺安装、培训、试车、处理效率性能考核、工程验收、通过环保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交钥匙工程)。项目说明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8计划投资:共计约 35 万元。 2.9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具备市政公用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②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及以上资质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验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05月25日至2015年0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室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 4.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莘县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莘县观城镇 地 址:聊城市文化路36号泉润·书香苑三楼 邮 编:252400 邮 编:252000 联 系人:岳国斌 联系 人:杨立君 电 话:0635-7846500 电 话:0635-2123056 18906355089 电子邮件:sdd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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