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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粮食局农户储粮示范仓加工制作企业招标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日照市 更新时间:2015-5-11 浏览次数:1 关闭 | |
招标人:日照市粮食局 一 、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粮食局 联 系 人:程祥义 联系地址:日照市山东东路619号 联系电话:0633-87755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联 系 人:孙艳艳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 1716 2010 5014 9444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粮食局农户储粮示范仓加工制作企业招标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WT-RZHA2015-007 项目预算:600万元。 招标内容:农户储粮示范仓加工制作企业招标入围,利用甲方提供的彩钢板制作彩钢板组合仓(JSBZ-015)并配合县粮食局将制作好的示范仓发放到户,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本项目时间紧、要求高,全部加工过程必须由本企业独立完成,不得分包、转包。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计图纸和制作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自2009年全省开展农户科学储粮专项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在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中未发生中标后转包、恶意弃标、欺诈或在招投标中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资料费可通过银行电汇转账方式,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6月1日15点00分- 15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山东省日照粮食储备库四楼会议室(日照市聊城路168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15点30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6月1日15点30分在山东省日照粮食储备库四楼会议室(日照市聊城路168号)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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