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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清泉河社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 |
类别:项目信息---拟建项目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5-4-23 浏览次数:17 关闭 | |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清泉河社区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工程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5年4月27日17:30前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缴纳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1)资质证书(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所需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拟投入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工程所需技术人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施工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8)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 (9)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报名单位须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渣土、沙石等运输协议书,并提供加盖运输公司公章的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12)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xxx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资料。 四、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3日8:00至2015年4月27日17:00前(每天8:00-12:00 14:30-17:00)。 资格预审资料须密封送至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地点: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9-7055266 2、领取招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9-7055266
招标单位: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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