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德州电厂一期#1、#2机组低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504600801 华能德州电厂二期#3、#4机组低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项目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德州电厂二期#3、#4机组低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华能德州电厂1、2锅炉为HG1025-18.2/540/540-PM7型亚临界压力、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中间储仓、固态排渣煤粉锅炉。两台机组夏季排烟温度高达为144℃,锅炉目前满负荷运行平均排烟温度为130℃左右,为了彻底解决机组排烟温度较高的问题,满足电除尘器改造运行温度要求,提高机组安全性、经济性,拟在锅炉尾部受热面增设低低温省煤器,将低低温省煤器布置在空气预热器后、电除尘前的烟道上,用锅炉烟气热量加热汽机凝结水,锅炉送风烟道设置暖风器,加热后的凝结水将空预器入口风温加热至75℃,排烟温度升高至180℃。改造后应保证除尘器入口温度降至90℃。1号炉计划工期为2015年9月16日-11月13日,2号炉计划改造时间为2016年。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低低温省煤器联合暖风器系统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具体为:低低温省煤器受热面布置于空气预热器与除尘器之间烟道,利用低低温省煤器加热后的凝结水将空预器入口风温加热至75℃,排烟温度升高至180℃。低低温省煤器并联入原回热系统,受热面布置于空气预热器与除尘器之间,采用双管圈H型翅片管顺列逆流布置,8号低价入口与6号低加入口水混合至70℃作为取水点,6号低加出口回水,供暖期低低温省煤器通过板式换热器来加热供暖回水(预留接口),受热面全部采用ND钢制制作。 本项目要求为EPC交钥匙工程。投标方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建造采购、施工、调试等。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 申请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A级锅炉部件设计制造许可证或具有低低温省煤器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2.2 申请人须具有1025t/h以上级别的锅炉低低温省煤器改造成功运行1台2年或2台1年的业绩。 2.2.3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2.4申请人在通过报名审核后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3.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5年4月20日8:30起至2015年4月24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申请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不推荐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申请人在办理电汇时,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按照如下格式填写:HNZB201504600801 3.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3.4.5 标书费:3063元。 4.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电 话: |
0311-66633921(公司办公) 0531-89932257(山东办事处) |
传 真: |
0311-87758865(公司办公) 0531-89932058(山东办事处) |
联 系 人: |
刘先生、刘女士 |
电子邮箱: |
hnsc01@126.com |
招 标 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