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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二、三期风电场2015年度并网及场内联络线路停电检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潍坊市  更新时间:2015-4-17 浏览次数:9       关闭 | 

招标编号:HN_B_SD/WF_GC/JX_2015_003
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华能寿光二、三期风电场并网及场内联络线路停电检修进行招标。
1. 项目名称
华能寿光二、三期风电场2015年并网及场内联络线路停电检修
2. 招标范围:
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寿光二、三期风电场220kV并网及场内联络线路停电检修工作。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4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3.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 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具体要求如下:
3.6.1 投标单位,应具备省电监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试、承修资质。
3.6.2 对外包工作中有仪表校验内容的部分,应提供仪表校验机构的计量资质证明。
3.6.3 承接项目中存在油品化验内容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试验室认证证明,不能提供的,应委托通过试验室认证的单位进行油品化验。
3.6.4 从事试验的人员应提供电监会或其它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3.6.5 应提供所用仪器、仪表的规格、型号及相应仪表仪器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
4. 现场踏勘
业主现场踏勘联系人:安斌(0536-5301525)、李国金(0536-5301639)
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人自备车辆、生活用等,食宿自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1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1层
联系人:杨滨
电话:1895467515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本表关于拟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项号 投标须知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华能寿光二、三期风电场2015年并网线路停电检修
工程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营里镇、羊口镇
工程内容: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寿光二、三期风电场220kV并网线路停电检修。
计划工期: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27】日,
具体的时间以乙方接到的甲方通知为准。
2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3 3.1 投标有效期为:3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4 4.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电子版【1】份。
5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1层
联系人:杨滨,电话:0531-68625903,18954675155;传真:0531-68625901
6 6.1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 【4】月【29】 日
 
 


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组织:
招标人:华能潍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1号楼南楼11层
联系人: 【杨滨】
电 话:【18954675155】
传 真:【0531-68625903】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1.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1.3.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1.3.4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3.5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3.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具体要求如下:
1.3.6.1 投标单位,应具备省电监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试、承修资质。
1.3.6.2 对外包工作中有仪表校验内容的部分,应提供仪表校验机构的计量资质证明。
1.3.6.3 承接项目中存在油品化验内容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试验室认证证明,不能提供的,应委托通过试验室认证的单位进行油品化验。
1.3.6.4 从事试验的人员应提供电监会或其它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1.3.6.5 应提供所用仪器、仪表的规格、型号及相应仪表仪器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
1.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2.3条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投标文件
第四章:技术文件
2.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等)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至投标截止日5日前,招标人都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
2.3.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把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
3. 投标报价:
3.1. 除非合同条款与条件中另有说明,投标文件之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为本标工程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机械、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及相应修改补充通知等构成资料计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3.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4. 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4.2.1.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信誉资料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4.2.2. 投标人参照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投标书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3. 投标有效期:
4.3.1. 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第4栏所述的日历日。
4.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4.4.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4.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 投标人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2】份的“副本”,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同时须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4.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
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4.6.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4.6.2. 投标人应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投标地址。
4.7. 投标截止日期:
4.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栏所述地点,在第7栏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供参考)
 
合同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华能XXXX风电场并网线路检修等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风场并网线路停电检修
工程地点:XX风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量:
承包范围:XX风场并网线路停电检修。
工程量及价格清单见项目清单
三、施工技术要求:
本次设备试验检修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标准执行。
四、合同期限:
合同工期四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乙方接到的甲方通知为准,甲方将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五、质量标准:
1、按照《电力设备检修试验规程》、《中国华能集团风力发电场检修与维护技术导则》修试验。
2、按检修项目逐一对应提供原始检修试验记录。
3、提供打印签字版检修试验报告。
4、提供电子版检修试验报告。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总金额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XXXXX元),为最终结算价格,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括在施工中所需的材料、机械、人力、管理费、税金。
七、双方般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存档为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线路资料。
(二)乙方: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01)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并详细记录工作情况,确保维护质量,保证其可靠运行并接受甲方监督。因乙方人员、管理原因造成的线路故障或影响线路正常运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外力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线路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协助甲方排出故障,尽快恢复线路运行。本着优先及时恢复送电的原则,由乙方安排事故巡视、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线路发生事故后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报告由乙方提出报甲方备案。
5、乙方做好线路的技术资料管理,并保持完整、连续和准确,且与现场实际相符。乙方应按照线路运行规范做好清扫、测温、消缺、维护等记录,写出运行维护工作总结并向甲方通报。
6、在运行中发现的异常及缺陷,甲乙双方负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对解决问题积极协商。甲乙双方有做好相关措施防止人为外力破坏发生的义务,同时也有向人为外力破坏责任人索赔的权利。
7、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存档为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线路资料。
八、安全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规定组织开展维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
2、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委派从事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电业安全生产的资质和能力,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对乙方所派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
九、验收
风场派人对整个检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和质量保证为依据进行验收。
十、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发生线路故障,乙方承诺免除故障处理的人工费,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费用支付
1、检修内容全部完成,检修报告验收合格开始进行费用支付。
2、费用支付比例为6:3:1。
即乙方完成全部试验内容并提交合格的检修报告,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金额100%的正规发票及60%的收款收据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的费用。
进入质保期6个月后,未出现属于乙方责任的设备故障或相应问题处理完毕,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金额30%的收款收据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费用。
质保期满,未出现属于乙方责任的设备故障或相应问题处理完毕,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金额10%的收款收据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费用。
十二、违约及争议解决程序:
违约的处理按本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条件执行。出现争议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由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影响工期和质量。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地震、海啸、龙卷风、战争等无法预见、控制的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如此事件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以便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结清工程款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合同签定时间: 2015年 月 日
 
 
 
 
 
 
 
 
 
 
 
 
 
 
 
 
 
附件一: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发、承包方须知:
1.招用承包单位时,必须由本单位的安监部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严禁录用。
2. 承包单位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并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3. 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及设施,必须接受发包单位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
4. 承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部责任。
5. 发包单位的安监部门,应组织承包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
6. 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包单位安监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
7. 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管理混乱,不服从管理的承包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限期退出现场。
二、发包方(发包人)安全责任:
1.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措施进行审查,并把承包人的安全管理纳入到发包人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中。
2.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检查,如发现承包人没有按安全生产措施及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的施工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有义务提供和解释有关电力安全管理规程和本单位文明施工规定,监督承包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承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4.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实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现象,发包人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不安全现象仍然存在,发包人有权中止施工,并组织承包人进行安全学习和整顿,合格后方能开工。
5.发包人有义务监督承包人安全措施费的使用,并配合承包人做好安全工作。
6.承包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发包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
7.承包人提出安全措施的不足之处,发包人应监督承包方及时完善。
8.发包人应及时检查承包人相关建设施工安全措施的设置情况。
9.发包人有义务督促检查承包人工作,对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并落实整改。
10.发包人有权力要求承包人在所有施工区域、通道、吊物孔及带电设备设置警示牌。
11.发包人有义务为承包人提供保证安全施工基本条件,如场地。
12.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资质和施工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最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②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应符合工程要求。
③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④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兼职安全员。
13.发包人在开工前配合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人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15.遇有不同单位空间交叉作业或工序间有交叉配合作业的情况,发包人应协调有关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分工落实。
16.承包人在投运的机组、设备工作时,发包人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
17.发包方审查承包方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18.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它事宜。
三、承包方(承包人)安全责任:
1.承包人享有《安全生产法》所赋予的相应权利。
2.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承包工程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安全建设的不安全情况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监部门。
3.承包方在开工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出示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等原件,并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和监理审查、备案,批准后贯彻执行。
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安全责任书》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发包人备案。
5.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均应掌握工作特点及安全技术措施。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不超过检验合格使用周期。
6.承包人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考试成绩记入技术档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承包方外雇临时工时,应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发放施工中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对其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负责。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完整的施工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绳、安全帽、绝缘鞋、安全标志、安全围栏等劳动保护用品,健全完善人身、设备安全保护措施。
9.在施工中,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及时配合承包人做好其他工作面安全措施,协调交叉作业面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造成延误工期。
10.承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检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时不得违反有关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定,有效证件需提交安监室审查并登记备案。;
11.承包人工作人员在施工时,施工现场要有一定的安全保护措施,把施工区和生产区进行分离,工具材料要摆放有序,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
1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发包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等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发包人安全机构汇报。
13.承包方的负责人对发包方的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否则,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令其停工整改或取消其承包资格。
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并且有相应的材质证明。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使用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15.单项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出严格的、详细的、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人审查合格后作为安全合同条款的附件。
16.交叉作业时,承包人必须保护他人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操作前要相互通知到位,需在运行设备上工作,必须请示发包人同意后按操作规定执行。
17.承包人在建设过程中需用电、用水必须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同意后方能使用,不能擅自拉接。
18.承包人在工程结束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三级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19.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同时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检验证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负责。
20.承包人在施工中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21.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或危及建设施工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并会同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2.承包人在投运电力生产设备需要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不得扩大工作范围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处罚按照附录一《发包工程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及违章处罚细则》中规定执行。


安全保证金管理办法及违章处罚细则
为加强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杜绝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不安全情况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管理办法:
1、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或违章行为,发包人根据规定从工程中扣除。
2、工程决算时,由发包人安监部门签字后,才能结算工程款。
二、不安全情况、违章处罚细则:
1、承包人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因承包人过失造成发包人、第三方伤害事故者,除按合同执行外,还应对承包人处以2 — 5万元罚款;
2、承包人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因承包人过失造成发包人主设备停运者,除按合同执行外,还应对承包人处以1— 2万元罚款;
3、违章分为甲类违章、乙类违章、丙类违章三种:发生甲类违章罚款1000--5000元;乙类违章罚款200--500元;丙类违章罚款100--200元,对拒不整改或第二次重复发生者处以加倍罚款,并令承包单位停工学习整顿。
甲类违章:
(1)无证驾驶机动车。
(2)酒后上班、驾车。
(3)无票或尚未办好工作票私自作业。
(4)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5)在高空无安全防护的横梁上走动或跨越。
(6)高空作业无防止工具、材料坠落措施或高空落物。
(7)在明火禁区内动火,未办理动火工作票。
(8)上下交叉作业,未做好隔离措施。
乙类违章:
(1)高处作业上、下投掷传递工具、材料。
(2)进入检修、安装现场及可能有高空落物的场所不戴安全帽。
(3)在起吊物下逗留或通过。
(4)需要在起吊物下工作,不采取防止重物坠落的可靠措施。
(5)乘坐禁止载人的升降机械。
(6)不经允许乱动设备。
(7)未做好防转措施就在转动设备部件上或转动设备内部工作。
(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设备或安全措施。
(9)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等手持电气工具无防漏电措施。
(10)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板,或随意用木桶、木箱、腐木、裂竹等易折材料搭脚手架,把脚手架搭在不牢固的现场结构、栏杆或管道上。
(11)违反工作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12)不按规定使用氧气、乙炔气进行工作。
(13)在容器内、烟道内或井下工作,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脱岗。
(14)因检修拆下设备,地面留有孔洞,不设遮栏,不加盖板,夜间无警示灯。
(15)使用电焊机、无齿锯等移动式电气工具外壳不接好地线。
(16)未办理申请手续,私拉乱接电源或拉接电源不符合规定。
(17)随意乱倒废液等有害物品,留下火患或污染环境。
丙类违章:
(1)戴安全帽不规范,不系好带子,使用损坏的安全帽,或戏耍他人头上的安全帽。
(2)未按规定着装,过肩长发、穿背心、短袖、裙子、短裤、高跟鞋、露趾或露跟凉鞋或穿长衣、围围巾。
(3)坐在建筑物、脚手架的栏杆上、边缘上,在升压站带电间隔下嬉戏、打闹。
(4)揭开孔洞、坑道的地沟盖板,因工作需要拆下部分栏杆,工作告一段落后不及时恢复。
(5)无插头的导线直接塞在插座孔或绕在刀闸上送电。
(6)电源箱无门、电源盒无盖,或拆下接线盒盖,取下刀闸壳不恢复。
(7)使用梯子,不做防滑、防倒、防张开措施或使用严重开裂缺档等明显损坏的梯子。
(8)在使用电气工具中,因故离开现场或暂停工作及遇临时停电,不及时切断电源。
(9)随意用220伏电源接行灯。
(10)在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地方工作,用24伏及以上电源做照明。
(11)在工具厨(箱)内存放汽油。
(12)随便进入警戒区,随意跨越安全遮栏或挪动安全遮栏。
(13)未经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14)乱用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三、承包人如果在本期工程中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发包人将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四、发现本规定未列举的其他不安全情况,公司安监部门有权认定违章类别。
发包单位(合同章): 承包单位(合同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廉洁从业协议书
为规范合作双方的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廉洁从业协议书。
1.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反对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2.发包人严禁本公司员工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廉洁商业行为,禁止本公司员工索要或接受承包人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给个人的佣金、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不得参加承包人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贿赂发包人员工,一经查实,发包人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发包人将有权在电力系统内对承包人分别给予通报、限制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
3.承包人应严禁本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的员工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员工个人提供佣金、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不得为发包人员工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若承包人发现发包人员工在商务活动中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试图直接或间接从承包人获取个人利益的行为时,应予拒绝并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4.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双方若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书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书独立有效。
5.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书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书规定处理。
发包单位(合同章): 承包单位(合同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
投标书:
1. 投标书格式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工程规范、技术条件、招标工程量、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开工, 【 】年【 】月【 】日竣工,即【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 理 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 报价表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工作内容 单价 合计
8 并网线路 **km 接地电阻测试(**基)    
9     …    
10     …    
…          
合计          
备注:投标单位可自行设计合适的投标报价表,工作内容详细情况可参照定检维护清单。
 
 
 
4. 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照片。
投标人还应提交企业资格证书及企业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或照片。
为证实投标人履行合同、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5. 施工组织措施计划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措施初步计划。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


第四章 技术文件
1. 工程概况
潍坊公司寿光二、三期风场分别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营里镇和羊口镇,共安装106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9MW。
此次工程内容为对寿光二、三期风电场2015年度220kV并网及场内联络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本章第3条定检维护项目清单。
2. 试验报告要求
2.1 试验报告中的试验内容应与要求的工作内容一致。
2.2 试验报告中应注明试验方法及必要的试验步骤。
2.3 试验报告后面应附有效的试验人员资质证明及试验仪器检定证书,证书应与报告的签字人员相符。
2.4 出具线路清扫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发现 问题、处理结果等。
2.5 避雷器的试验方法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合格参考依据说明书参数。
3. 项目清单
工作内容
架空线路
a) 杆塔螺栓紧固;
b) 绝缘子检查清扫;
c) 防振器和防舞动装置检查;
d)检查导线连接管的连接情况;
e) 修补防鸟设施和拆巢;
f) 瓷绝缘子涂RTV长效涂料;
g) 检查导线、架空地线有无损伤、断股缠绕;
h) 检查导线、地线弧垂;
i) 检查线路标志及警告指示、防护标志、色标;
j) 间隔棒检查;
k)杆塔金具、接地线、引下线护管、金属基础、拉线的锈蚀
情况检查及防腐处理;
l)线路下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的修剪;
m)杆塔基础损坏程度检查;
n)绝缘子表面等值附盐密度;
o)杆塔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测试;
p) 避雷器绝缘电阻及底座绝缘电阻;
q)避雷器直流1mA(U1mA)电压及0.75 U1m下的泄漏电流。
r)检查放电计数器的放点情况
s)检修完成后测量线路绝缘电阻。
 
(二)工作量
220kV华风线,总长13.452公里,杆塔总数52基,线路避雷器2组。
220kV海华线,总长24.2公里,杆塔总数98基,线路避雷器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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