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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滨湖新区龙池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一级资质0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泰安市 更新时间:2015-4-9 浏览次数:55 关闭 | |
[施工招标]新泰市滨湖新区龙池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ygkzb2015-02 1.招标条件 新泰市滨湖新区龙池路绿化工程施工已由新发改审批[2013]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长度2268.3米,两侧绿地各宽17.5米,面积69727.3平方米,包含土方、管理房、广场游步道、水电、绿化等工程。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新泰市滨湖新区内。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无标段划分。 2.6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9 日至 2015 年 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30 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新泰市内施工企业须持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市外施工企业同时提供企业注册地和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鲁登记手续、持法人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4 日09时 30 分,地点为: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中段 联 系 人:陈新 电 话:0538-2178813
招标代理机构:新泰市新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顺河东路539号 联 系 人:王建茂 电 话:0538-7250755 电 子 邮 箱 :xyzbdl@126.com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梁秀 电 话:0538-7257626 电 子 邮 箱:xtsjyzxlx@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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