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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类别:项目信息---拟建项目 地区:临沂市 更新时间:2015-4-3 浏览次数:10 关闭 |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工程,本工程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长安路(香港路—昆明路);二标段为昆明路(长安路—沂河路);沂河路(昆明路-联邦路)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投资:财政。 2.3, 建设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2.4、工期要求:日历天数60天。 二、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资格预审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5年4月8日17:00时前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4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经年检合格的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下半年度),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外地施工企业进临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 10、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工程需要3份资格预审资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需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300元/套), 售后不退。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送至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时空大厦3楼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175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人:潘工 电话:0539-2656516 18669507213 招 标 单 位: 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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