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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路27号宜居幸福示范社区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5-4-2 浏览次数:25 关闭 | |
工程名称: 康宁路27号宜居幸福示范社区工程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地址: 康宁路27号 计划工期: / 工程规模: / 预计造价(万元):约160万元 规划许可证号: /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5】24号 招标代理: 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永斌 0532-67770526 建设单位: 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代建单位: / 招标单位: 阜新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 胡科0532-83791069 招标内容:对楼院进行绿化提升、硬化、规范门头广告、更换防盗门、拆除乱搭乱建、增设休闲设施等工程建设。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要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需具备至少一个同类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同类工程界定: 上五年度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维修或改造工程。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章程(企业最新章程或股权结构证明文件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招标申报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 同类工程业绩原件(须同时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 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其他说明 : 1.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 4 月 2 日 9 时至2015年 4 月 9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资料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98号五楼报名,咨询电话:0532-67770526,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 2015年 4 月 2 日9 时 至2015年 4 月 9 日16 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198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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