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02118-0401-114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批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枣庄市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位于山东枣庄新城区金沙江路以南、长江路以北、和谐路和民生路之间,建筑面积:70700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 本次招标为室内装修用防火门窗产品,主要包括木质防火门、钢质防火窗、钢质防火卷帘,其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防火门窗材料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和提供招标材料的企业; (2)应具备招标产品要求的加工供货能力; (3)投标人应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专业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生产、供销、服务保障业绩,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保证防火门窗工程符合设计要求、通过消防验收的生产、安装能力; 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相关资料报名。 报名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 联系电话:0632-8252191。 报名资料包括: 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投标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月7日9时30分,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市新城区 地 址: 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楼 邮 编: / 邮 编: 2771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王宇扬 电 话: 18566258079 电 话: 18606425560 传 真: / 传 真: 0632-31597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uabiao0632@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新城支行 账 号: 账 号: 1605001919100015382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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