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主题:华创风能有限公司2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润滑长协招标
招标单位: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WEME-1501-DTKJ02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北京
报名开始时间:2015-03-12
报名截止时间:2015-03-20
详细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创风能有限公司2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润滑长协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华创风能有限公司2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润滑长协。
2、工程规模: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现有两个组装基地,分别位于青岛和宁夏。
3、建设地点:项目现场。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创风能有限公司2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润滑长协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标的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2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润滑长协 |
年度长协 |
详见招标文件 |
车板交货 |
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限: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6.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投标人如是生产代理商,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6业绩要求:不少于五个风场供货,保证三个风场及以上运行业绩。(2012年1月以后业绩参与统计和评分,提供合同的封面、合同的首页、合同的最后的签字页和用户证明文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都可报名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注册(www.chinapowerbid.com)。如有问题,请拨打客服热线:400-004-8989请按1选择中国电力招投标网招标平台。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参加《华创风能有限公司2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润滑长协招标(二次)》。本次招标后续工作将在中国电力招投标网的电子招标平台上进行。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后,将报名所需资料(见8、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huyong@cweme.com)
8、报名所需资料
潜在投标人报名基本信息(见附表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及资信等级证明文件及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条件的相同或相似级别的供货合同(含使用方证明文件)和上述第6条“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相关资料等。
对于潜在投标人提供资料模糊或不全而造成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潜在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资格。
9、发售招标文件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接到购买标书短信通知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华创风能有限公司2MW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润滑长协招标(二次) ”。标书费价格:516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发售服务电话:4000048989请按3后选择2煤化资源部。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楼支行
帐 号:0200042019200063939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2015年4月3日(暂定,以开标通知为准)。
10.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0.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4、
招标单位: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芦海涛
联系电话:010-58389763
邮 箱:luht@cdt-kjcy.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120号
邮政编码:10009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勇
电 话: 010-51967670 (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至邮箱)
邮 箱: huyong@cweme.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3号楼909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