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运输公开招标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托,对其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0627-15Z16067 2.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运输项目 4.本次招标内容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2017年3月卷烟运输。 5.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标段号 |
线路 |
标段号 |
线路 |
一 |
青岛烟厂川渝鄂线路 |
十二 |
济南烟厂省外西部线路 |
二 |
青岛烟厂华南线路 |
十三 |
济南烟厂省内鲁东南线路 |
三 |
青岛烟厂华东线路 |
十四 |
济南烟厂省内鲁东线路 |
四 |
青岛烟厂青新线路 |
十五 |
济南烟厂省内鲁西线路 |
五 |
青岛烟厂北京线路 |
十六 |
济南烟厂省内鲁中线路 |
六 |
青岛烟厂辽吉察线路 |
十七 |
济南烟厂同城运输线路 |
七 |
青岛烟厂省内近程线路 |
十八 |
济南烟厂小型车线路 |
八 |
青岛烟厂省内远程线路 |
十九 |
青州烟厂公路运输全线路 |
九 |
青岛烟厂同城运输线路 |
二十 |
滕州烟厂公路运输全线路 |
十 |
青岛烟厂小型车线路 |
二十一 |
航空运输线路 |
十一 |
济南烟厂省外东部线路 |
二十二 |
宣传品快递线路 |
根据运输线路不同,共分22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运力情况对运输线路进行投标,最多可投标8条线路(标段),最多可中标4条线路(标段)。招标控制价及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存续和纳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齐全,注册地址必须在山东省内,具备法人资格的运输或物流企业,要求有3年及以上(按自然年限计算,2013年12月31日起至今算3年)烟草工业企业卷烟运输经验;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必须具备组织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5. 投标人运输卷烟的车辆厢体必须为无异味、无污染、无滴漏的全封闭货厢或集装箱,车辆加装易流、海钜或天泽GPS系统,车辆所属权为公司自有,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6年(承运车辆使用年限以车辆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同城线路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单车货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或投标方以企业名义购买的大额货险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所投标线路相适应的运输能力,登记在投标方名下的符合上条规定条件的运输车辆不得低于40部(以车辆登记证书登记公司名称为准);因卷烟为特殊商品,承运时不得与其他货物配载;2014年山东中烟实际单车平均运输量为117.67箱,其中省内单车运量136.98箱、省外单车运量为90.74箱;其他运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及卷烟运输合同样本有关条款约定; 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控制手段,能协调和处理运输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运输抗风险能力,具备按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运输任务的能力,能够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赔偿责任,偿付给招标人造成的各类损失;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招标人保留不接受该投标报价的权利,投标人承诺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意。 3.投标(现场)活动正式开始后,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请投标人提交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交审查小组审验,不提交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审验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须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车辆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货运保险保单、至少一份卷烟运输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述文件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全称; (2)投标人企业简介; (3)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4)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及要求同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sdzbyx@163.com(响应函须另提交可处理电子文档1份)。 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邮件报名者,在报名合格后,将招标文件费汇至招标公告中银行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彩色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sdzbyx@163.com,并电话通知查收。 4.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以上任一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2月16日-2015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2.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412室)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3月26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15年3月26日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207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88号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531-58709893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412室 联 系 人:孔祥欣、董工 电 话:0531-81917630 电子信箱:sdzbyx@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8101201090005307 十二、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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