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受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 的委托,对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设备供货及服务 以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TC2014-0625
项目编号: TC2014-0625
2、项目名称: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设备供货及服务二次招标
3、项目内容
标段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描述 单位
( 宗 ) 数量 招标控制价
(万元)
1 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宗 1 199.99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9.99万元。
5、 投标人资格 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实验室设备、家具生产和加工能力或其他家具制造;
5.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获得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4 投标人须具备自2 013 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系指实验室综合项目系统(实验室台柜、通风系统等)单项合同至少200万元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201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外,下同);
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 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同类业绩证明文件、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第七章资格要求中的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逾期不候。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 时间:2015年1月9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 2015年1月9日9时30分;
8.3 递交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8.4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
地址 : 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 0538-6266176
联系人:李科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 陈园园
地址 : 泰安市迎春西路56 号
E-mail : sdyg0538@163.com
邮政编码 :271000
电话: 0538-8433097
传真: 0538-8430597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市岱岳区支行
银行账号: 1604040109020122814
10、监督部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