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承担过装修装饰单项合同额60万元施工业绩。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